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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侯(二) - 說書人(beta1.0)

2007年02月11日


  你有看過傀儡戲嗎?

  就是那種,在一個木造的小戲台上,虛掩兩匹破布,隔絕外光,然後開一個洞,讓光線集中在一點,投射戲台上的主角。那裏擺着一隻玩偶,全身被繫上千絲萬縷,你抽這一根,他的手會動;抽那一根,他的身會擺。

  人生,其實也是一齣傀儡戲。周遭的人事物,與你總牽繫一線。只不過,傀儡戲中的繫線有限,人生的繩墨卻無盡。此繩和那繩之間互相牽繫,於是,抽這一根,原本應該是要你提足,結果可能你會搖頭。

  戲台上的傀儡,不可以隨心所欲地行走。這樣的傀儡戲,充斥你我之間,如果你不信,讓我告訴你這樣一個故事:

  他二十五歲,身長八尺*,長髮及肩。走起路來大步流星,既快且急,不顧旁人。汗水溜過黝黑的皮膚時透射出肌肉的韌性,腰間擱一把爛弓,眼神蓄勢待發。偶像是項羽,口頭禪是:「你不懂!」

  他二十九歲,身長七尺五寸,束髮間插上一簪。闊袍大袖,步履細碎似有所思,喜歡一邊說話一邊用手比劃。偶像是蒯通,口頭禪是:「我告訴你。」

  而我,只是一個說書人,沒甚麼好說的,也沒有甚麼偶像。要說口頭禪,頂多只有這句:「且聽下回分解。」

  那是一個蟬噪的季節。在五原城內我遇上他和他,他最後名成天下,無人不識;他在人生最有幾會冒出頭的時候而逝,已沒有多少人再提起。唯一相同的是,二人雖然都經歷不尋常的人生,但一樣不得善終;我落在旁邊,目睹他們的成敗,然後坐在這裏,向你們娓娓道來。

*漢尺=23.4cm,八尺約187cm





「証」不是「證」之簡體

2007年02月04日


  讀書時老師說國內將「證」簡化為「证」,所以「証」是只簡化了一半的異體字;問朋友,有部分說只過學「証」字,從小到大都這樣寫;甚至連我家附近的警署,外牆也用「証」。哪究竟「証」是正字還是異體字?

  這兩個字其實意義不同。《說文解字》並收二者。

《說文解字‧證》:「告也,從言,登聲。」
《說文解字‧証》:「諫也,從言,正聲。」

  甲骨文、金文仍未見此二字,現時只能上溯至篆文。《玉篇》、《廣韻》、《類篇》、《增廣字學舉隅》等等取意《說文》,惟清‧鄭詩的《古今正俗字詁》作如此解說:

「証……凡證驗、證書等字皆當從此論;証驗、証書此類亦係假借字,但較證字之義為近也……」

  「證」因「告發」義,引申證明、憑據等義,所以「停車證」、「借書證」等當用「證」;「証」本為「諫正」義,清‧段玉裁說時人俗以「証」為「證驗之證」,故「証」應不包含「憑證」義,「有許可証者不在此限」自然是誤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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