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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良宇II

2006年09月28日


  陳良宇的社保金弊案好戲現在才開始。這兩天再傳出中央政治局常委黃菊和上海的其他弊案有關。

  要說這些貪官在上海的勢力,曾氏家族原應首發查辦,可偏偏就不傳曾慶紅被牽涉其中,而殺出個黃菊。曾、黃都屬江派,但以曾騎牆態勢味較濃。所謂傳聞,很可能就是胡錦濤令人故意流出,令黃菊為求自保而不敢對陳良宇事件作小動作。

  另一方面,上海的武警總隊指揮吳志明上星期被取締,胡錦濤另外抽調武力進駐上海。吳志明是江澤民老婆的外甥,原上海武警總隊指揮、公安局長。弊案查辦前就已被安排出國訪問,而上星期吳志明被取締,中央勒令武警陝西省總隊總隊長劉洪凱少將調任為武警上海市總隊長。

  這兩件事說明:胡錦濤一方面牽制住中央的反動力量,另一方面將自己派系內的武力進駐上海。吳志明原是江澤民在上海一大重要棋子,而今被取締,其在上海的武力影響驟然消失。

  原理如同一千四百年前的玄武門之變,李世民要打入內宮,第一件要做的事是甚麼?就是收買玄武門禁衞總領常何。





陳良宇被免職

2006年09月25日


  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終於被免職,由上海市市委副書記兼上海市市長韓正代理陳之職務。

  去年便有傳胡錦濤準備整治江澤民在上海的頭馬陳良宇,致令陳良宇多次表現親胡。

  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九人之中,曾慶紅、黃菊等五人都屬江派,而江在去年交出軍委席前早已安排了一大批向他宣誓的將軍。是次陳良宇事件會否引發事端?還要拭目以待。





布和佈

2006年09月21日


  工作環境不同,用字規範也不同。比如「布」、「佈」,或悉取「布」,或以「發佈」、「宣佈」等當用「佈」。

  《說文解字》、《玉篇》等不收「佈」而只有「布」,「佈」可見諸《廣韻》、《類篇》等字書,有兩個解釋:

‧「徧也」。「徧」即「匝也」,是「圍繞」之意。「徧」亦可是「遍」之異體,即「分布」之意,但《六書正譌》認為「徧」不是「遍」;

‧「専也」。「専」即「鎛」,古時鋤頭一類的農具。

  概之言之,「佈」屬後起之字,約見於宋元之間,可以是圍繞、分布、鋤頭的意思。

 

  「布」暫時仍未見諸甲骨文,金文上「父」下「巾」,屬形聲字,「父」聲;篆書「父」形訛變,如「手」,隸變後楷書作「布」。「布」原義是:

‧「枲織」也,枲即大麻,意指織物;

‧也指布幣。東周時三晉、兩周地區流通布幣,故「布」亦專指貨幣。為何稱作「布幣」?因「布」是「鎛」的同聲假借字,「鎛」既是古時鋤頭一類的農具,即因形似而名之。

  概之言之,「布」為本字,見於商周之間,可以是「布匹」、「布幣」的意思。

 

  至於為何「布」會衍生出「分布」的意思?其中一個說法,是因為「布」能展開,「布幣」能流通,於是衍生「分布」之意,再引申「公布」等意。

  「佈」的成立原意是分工,專指「公佈」、「宣佈」等,從其字形揣測,「公佈」「宣佈」等由人,所以加形符「人」。

  然而,在「佈」出現前「布」已帶有「公布」等意,由於「公布」等屬引申意,而非轉注或假借,故加形符「人」作分工意義不大。例如「燃」字,屬「後起字取代本字」,因「然」本已含火部,再加火部本屬多餘,但因為「然」已被假借為「然後」等意,和原字毫不相干,故須加其他字符去增成新字。「佈」則不然,無論加形符「人」與否並不影響本來所表達的意思,故我認為創「佈」去區分字義,並無需要,「佈」約定俗成的含意比字義分工的用意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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